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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宋时期理学与功利学关系探讨

2016-07-22 10:11:00  作者:蔡方鹿 邓洁  来源:社会科学战线

  叶适对汉学训诂之习亦提出批评。“事师之严,至汉始,然彼不过章句训诂而已,胡为兢兢于此哉?若夫性命道德,其何以处之?然得之深,未若守之固也。”(40)认为章句训诂之学始于汉代之师传,而不必勤勉于此。如何处理性命道德与章句训诂的关系?叶适认为与其得到较深的认识,不如坚守笃行更为重要。从叶适的治学倾向看,他是比较明显地体现了宋学对汉学训诂的批评。“自经术讲于师传,而训诂之说行,《书》以义,《诗》以物,《周官》以名数,《易》以象,《春秋》以事以例,大抵训诂之类也。口授指画,以浅传浅,而《春秋》必欲因事明义,故其浮妄尤甚,害义实大。然则所谓‘口说流行’者乃是书之蠧也。至汉为学官,后世相师,空张虚义,虽有聪明之士终不能仿佛,而以科举腐余之说为圣人作经之极致矣,哀哉!”(41)把汉学归于训诂之类,指出汉学经术相传是“以浅传浅”,“空张虚义”,而不明义理,其腐余之说未能体现圣人作经之旨。

  陈傅良也批评了汉学章句训诂之习。“夫学之为王者事,非若书生务多而求博,虽章句言语皆不忍舍也。”(42)即强调求学的目的是治理国家,而不是像汉代儒生那样陷于繁琐考据、章句训诂之中而不能自拔。

  可见陈亮、叶适、陈傅良等南宋功利学者在重功利的同时也重视宋学义理,批评汉学章句训诂之习,体现出与理学家相近的一面。

  2.理学家亦有重功利而与功利学相近的一面

  尽管南宋理学家与功利学家相互批评,以此反映出各自不同的价值观和宇宙观,但二者并非绝对对立而不相容。他们之间除存有对立和思想差异的一面外,亦有相互影响、相互融通而相同相近的一面。这也是思想史上客观存在的事实。认识这一点,对于了解南宋思想史上理学与功利学思想的实质、相互关系、发展演变及对后世的影响,是十分重要的。

  过去认为理学比较重视道德自律、伦理约束,对道德理性比较强调,而忽视功利,或者说与功利学派有比较大的分歧;而功利学派则重功利和事功,轻视道义,与理学形成对立。一般来说,这种认识大体是有道理的,但还需补充和进一步说明。

  受功利学和社会物质生活现实的影响,朱熹等理学家也并非不讲功利,在强调以道义为重的前提下,给功利也留下一定的位置。朱熹不仅强调义利的分辨,主张循天理之宜,去人之私利,而且提出“义未尝不利”的义利统一观。“义未尝不利,但不可先说道利,不可先有求利之心……才说义,乃所以为利,固是义有大利存焉。”(43)认为义中包含了利,“义有大利存焉”,在行义之时,便有利在其中,甚至认为义所以为利,义最终是为了利,义不是孤立的存在,而是有大利存于其中。可见义利不离,二者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。并指出:“程子曰:‘君子未尝不欲利。’但专以利为心则有害,惟仁义则不求利而未尝不利也。”(44)指出一事当前,唯利是求而不知有仁义,只会有害;只有以仁义为心,不去求利,反而会客观地带来利益。可见理学家并不排斥功利,在批判人之私利的同时,主张义利双方在以义为先的基础上相互统一,相互结合。尤其在政治治理的实践中,朱熹、张栻等理学家重视客观物质利益,考虑民众生活和疾苦,把德治体现在重视民生和体恤民情上。

  陆九渊在某种程度上亦存在着重视功利的一面。“来教谓,‘既非以此要官职,只是利国利民处随力为之,不敢必朝廷之从与事功之成。’此真长者之本心也,诚能廓而充之,推而广之,则高明广大,谁得而御?”(45)对于王顺伯所说的利国利民之事功甚为赞赏,认为只要把这种不为做官、只求利民之心推广开来,是任何人不能阻挡的。并云:“将输之利害不明,则费广于舟车之徭;储藏之利害不悉,则公困于腐蠧之弊。物苦道远,则寻以输尺,斛以输斗,吏污法弊,则私良公害,私盈公虚,此所谓不必求之下焉者也。富贵乘急而腾息,豪民困弱而兼并,贪胥旁公而侵渔。绳瓮不立,而连阡陌者犹未已也;糟糠不厌,而余刍豢者犹争侈也,此所谓不必求之上焉者也。由是言之,有余不足之数可得而见,而取予之说可得而知也。然狃于常者,变之则骇;便于私者,夺之则争。党繁势厚,则扞格而难胜;谋工计深,则诡秘而不可察。图利而害愈繁,趋省而费益广,则夫天下之才果不易得,而取予之说果不易知也。”(46)从这里可以看出陆九渊深明利害关系,重视客观物质利益。在客观认识现实社会实情和经济运行现状的基础上,主张明利害,去兼并,防贪腐,立门户,足衣食,公私两便,去繁趋简,节省财用,选才任能,为我所用,如此使社会得到治理。

  张栻重视事功,主张把事功与德统一起来。他说:“德者本也,事功者末也,而本末一致也。故程子曰:‘有颜子之德,则有禹稷之事功。’所谓事功在圣贤。”(47)虽然德为本,事功为末,但张栻认为应把二者结合起来,即使圣贤之德也体现在事功上。由此,张栻一方面肯定事功,同时又有所保留。他说:“事功固有所当为,若曰喜事功,则喜字上煞有病。”(48)反映了张栻事功当为又不过分追求的思想。张栻及其岳麓弟子在治理国家和抵御侵略的实践中,均有突出的事功修为和政绩,这正是其重躬行践履学风的表现。

  吕祖谦亦重视客观利害关系。“大抵看史,见治则以为治,见乱则以为乱,见一事则止知一事,何取?观史当如身在其中,见事之利害、时之祸患,必掩卷自思,使我遇此等事,当作如何处之?如此观史,学问亦可以进,知识亦可以高,方为有益。”(49)强调必须重视事之利害、时之祸患,假设自己身临其境,遇此等事,应当如何处置。显然比较重视客观的利害得失。吕祖谦对董仲舒的义利观未能完全认同。他说:“正其谊而不谋其利,观仲舒之言则义利不可并也,而《文言》则曰,义者利之和,将从仲舒乎?从孔子乎……以传废经,可乎?关讥而不征,固孟轲氏之言,而凡货不出于关,举其货,罚其人者,亦经之所载也。以子废经,可乎?”(50)认为董仲舒的观点与孔子所说的“义者利之和”的思想有别,故应从孔子之言。吕祖谦曾批评以传废经、以子废经的倾向。董仲舒的言论与孔子之言相比,应置于从属的地位。这体现了吕祖谦倾向于功利学的一面。

  魏了翁作为南宋后继理学的代表人物既上疏表彰二程、张载等理学家,确立理学的正统地位,同时也专门到建康去拜谒叶适,称叶适是“道学正宗”。并没有把功利派的代表人物看成是理学的对立面。魏了翁除坚持理学立场外,他自己也讲要“趋事赴功”,在义理与事功的关系问题上,反对忽视功利,认为本之于义理的事功和客观利害关系,是必须要计较的。他说:“众寡强弱何可不计?然本诸义理之是非,则事功之利害从之。”(51)对于在义理指导下的功利,他是充分肯定的。并主张通过赏罚,“欲以振天下趋事赴功之心”(52)。明确提倡“趋事赴功”,可见其对事功的重视。并强调“一寸有一寸之功,一日有一日之利,皆实效也,事半功倍,惟此时为然”(53)。表明他不仅重视功利和实效,而且认为功利须平时一点一滴地讲求,才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。同时也表明,理学与功利学并不是相互排斥的,而是把功利包括在义理之内。

编辑:解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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