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 对王弼易学的扬弃和发展
程颐从易学义理派的立场出发,对王弼易学尽黜象数,以义理解《易》的观点表示赞赏,并教人读王弼的 《周易注》,但却反对王弼以老庄的思想来解释易理。也就是说,虽然王弼与程颐同属易学中的义理学派,但程颐倡导的义理却与王弼主张的义理不同。程颐倡导的义理是新儒学的义理即理学的天理,而王弼主张的义理则是老庄、玄学的义理。就其都反对汉易之象数学而言,双方的易学同属于义理学派,具有相似性;就其各自主张的义理有别而言,双方的易学又具有差异性,各自代表了易学中不同的义理学派。
由此,程颐对王弼易学加以扬弃,既吸取其以义理解《易》的观点,又批评其以老庄思想说《易》的倾向。他说:“王弼注《易》,元不见道,但却以老、庄之意解说而已。”(《二程集》第 ! 页,《程氏遗书》卷一)正因为王弼以老庄思想解《易》,所以程颐指责其“不见道”,即未见孔子之道,对孔子赞《易》时所阐明的天地之道未能掌握。这表明程颐所理解的道与王弼易学的指导思想——— 老庄之意相互区别。
程颐认为,在易学的传授过程中,在孔子之后,易道失传,不仅汉儒不知其意,未尽其道,而且王弼等也只是以老庄思想解《易》,未得其道。有鉴于此,他下工夫作 《易传》,企图明易道于孔子千年之后。他说:“自孔子赞《易》之后,更无人会读《易》。先儒不见于书者,有则不可知;见于书者,皆未尽。如王辅嗣、韩康伯,只以庄、老解之,是何道理?某于《易传》,杀曾下工夫。如学者见问,尽有可商量,书则未欲出之也。”(《二程集》第 374页,《程氏外书》卷五)指出汉儒易说不得孔子之道,固不待言,就是王弼和东晋玄学家韩康伯虽然以义理解 《易》,也只是以老庄的义理解之,仍与孔道不同。为了使圣人之道复明于后世,程颐力倡新儒学的易学义理之说,以排除老庄义理对易学的影响,这在易学发展史上有重要意义。
程颐对王弼以老庄解《易》倾向的批评,同时表明他与流于道教,以图解《易》的周敦颐的治《易》路数不同。二程兄弟均未直接提过从师于周敦颐,并且在要求学者所读的易说文字中,也不包括周敦颐的易说。而且,程颐不讲太极图式,并把周敦颐的易说归于“余人《易》说,无取枉费功”之列。程颐对寻流逐末,流于术家的象数学如郭璞等的批评,应该说与周敦颐的易说相关。但后世朱震、朱熹等过分强调周敦颐对程易的影响,而忽视双方易说的差异;过分抬高周敦颐在易学史和理学史上的地位,恐与历史实际不尽符合。
程颐对王弼以老庄解《易》的批评,以及未认同周敦颐以图解《易》的方法,说明他力图消除老庄道家及道教对易学的影响,从而把易学的发展纳入以新儒学的义理解《易》的轨道。在这个过程中,促进了宋易义理学派的发展,同时也推动了宋代理学的发展。
程颐对王弼易学的发展主要体现在,程颐以理解 《易》,提出 “体用一源,显微无间”(《二程集》第%!& 页,《易传序》之说,不但解决了自王弼以来易学中的体用问题,而且以理事关系言体用,为宋代理学的建立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基础。王弼以义理解《易》排斥象数占算、阴阳灾变的成分,将《周易》视为一部明理之书。程颐以天理解之,进一步发扬了这个传统,视《周易》为穷理尽性之作,认为天地万物之道包含在其中。虽然王弼从体用的角度诠释了 《周易》,但并不十分成功,他以有无关系言体用,“无”为有形物之本,尚没有达到体用相即、即体即用的高度。宋代邵雍、张载等对此问题也作了探索,但最终由程颐明确提出了“体用一源,显微无间”的命题,较为完满的解决了这个问题。“体用一源,显微无间”,就易学而言,是指理与象的关系,理是体,象是用,象在体中,所以叫 “一源”;象为显,理为微,理通过象来体现,理象结合,所以是“无间”。就哲学而言,“体用一源,显微无间”,则是指理事关系,万事万物本备具于万理之中,事事皆有其理,但至微之理又通过至著之事、象来体现,尽管理为本,但体用无先后,体即用,用即体,体用相即,理事无碍。程颐的这种体用相即的思想是对王弼易说的发展,使儒家学说进一步思辨化,对理学的发展起了重要作用。(参见杨东:《王弼易学与程颐易学的比较研究》,四川省社科院硕士学位毕业论文,2002年 )5月)“体用一源,显微无间”的命题不仅对宋代易学影响甚大,而且对宋代理学和中国哲学的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。以体用、显微区分理象,又将二者融为一体的哲学意义在于,整个宇宙的本质与现象的关系都可用易学的体用显微关系来概括。体用一源的前提是体用二分,以理为本。在程颐的哲学体系里,体代表理的世界,用代表现象世界,引申为气即物的世界,这就构成程颐理论哲学的基本筐架。其理气关系说是对中国古代本体论哲学的发展,亦是对王弼易学体用论哲学的发展。朱熹哲学正是沿着程颐的这一路子走下去,建立起逻辑严密的理本气末论哲学体系,从而对中国哲学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。
四 确立了宋易之义理学派
有宋代易学,大抵分为象数和义理两派(亦有心理易学和以吏解 《易》者),其象数派又衍出图书之学。象数派渊源于汉易;义理派深受《易传》以哲理注《易》的影响,而起于魏王弼。《四库提要易类》对宋代易学有所评论:
汉儒言象数,去古未远也,一变而为京、焦,入于礻幾祥;再变而为陈、邵,务穷造化,易遂不切于民用。王弼尽黜象数,说以老庄,一变而为胡瑗、程子,始阐明儒理;再变而李光、杨万里,又参证史事,易遂日启其论端。此两派六宗,已互相攻驳。
指出宋易之象数派发端于汉代,由京房、焦延寿和宋代的陈抟、邵雍传其说。皮锡瑞认为,这一派是“《易》之别传”*《经学历史》八,北京:中华书局1959年 12 月版,《经学变古时代》,第 228页,。而宋易之义理学派发端于魏世王弼,宋代的胡瑗、程颐传其说,再变为李光、杨万里之易说。皮锡瑞认为,“程子不信邵子之数,其识甚卓。《易传》!程传" 言理,比王弼之近老氏者,为最纯正。”!《经学历史》八,《经学变古时代》,第 229页" 即认为宋易之程颐义理一派言理不信数,既比象数一派所见卓识,又比言义理而说以老庄的王弼为纯正。可见宋易之象数和义理两派的渊源与划分,由来已久。
所谓易学之象数派,起源于汉代。汉人解《易》,离不开象和数。象指卦象 !包括卦位" 和爻象 !包括爻位",即 《周易》之六十四卦和每卦之六爻所象之事物及其位置关系。数指阴阳数和爻数,即奇数为阳,偶数为阴;六爻之阳位当阳爻,阴位当阴爻,这是“当位”,或曰“得立”,否则是“不当位”。《周易》六十四卦、三百八十四爻的卦象、爻象与阴阳奇偶之数的合称便是象数。汉代之今文易学,偏重于象数,西汉初周王孙、丁宽等承习先秦卦变、互体等旧例以讲象数;其后焦延寿、京房等讲阴阳灾异,使象数学流于礻幾祥吉凶之术;至宋代陈抟、邵雍又发展为先天象数之学。刘牧推崇《河图》、《洛书》,以讲河洛之学闻名;李之才讲卦变说,属图书学派;至周敦颐讲象,以图解易,作《太极图说》;邵雍则讲先天象数学,精于数学,著《皇极经世》,以《周易》六十四卦的推衍,说明天地万物产生之前即已存在的先天图式,以先天学来源于先天图,为心法,认为 “心为太极”,万化万事生于心,把宇宙万物的生成过程归结为象、数的演化过程。
所谓易学之义理派,虽起于三国魏名士王弼,然《易传》以哲理注《易》,以及汉代古文费氏《易》对义理派产生了一定的影响。《易》本为卜筮之书,王弼注 《易》,独宗义理,一扫术数,倡 《周易》之义理学。但王弼尚玄学,其义理杂有老庄思想。义理学发展至北宋,胡瑗作《周易口义》,孙复作《易说》,石介作《徂徕易解》,李觏作《易论》,推阐义理;后程颐著《易传》,阐发义理,成为宋易义理派的代表。程氏易学重理而轻视数,他虽与邵雍同里巷居多年,世间事无所不论,然未尝言及数。但程颐也不完全排斥象数,只是把象数作为 “末”和 “流”,纳入义理的包容之中,不得离义理而专言象数。程颐在《答张闳中书》中批评了 “义起于数”、“理源于数”的象数学观点,他将象数作为“末”和“流”,从属于义理之 “本”、“源”之中。以义理为本,以象数为末,这是以程颐为代表的宋易之义理学派的基本观点。
程颐继胡瑗之后,确立了宋易之义理学派。在扬弃王弼易学的基础上,发展了易学之义理学,使儒理取代玄理,成为易学之义理发展的主流。并把易学与理学紧密结合,大大丰富了易学哲学的内涵。程颐通过对《周易》的解说诠释,以思辨性的哲学论证新儒家伦理,促使当时的学风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,为宋代理学思潮的兴起奠定了基础。